引言:前面两次讲道讲了关于建造教会的“围墙”的两个主题,它们都是直接关于教会制度的,今天要分享的主题不完全是关于教会制度,但又和教会制度相关,是关于教会权柄的信息。我们仍然部分地结合《尼希米记》的内容来解读。 一、 什么是权柄,权柄的结构 罗马书13:1 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。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。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。 “权柄”的希腊文意思是“权力、能力、权威”,指实际拥有合法的权力,能够控制人或事物的能力。希伯来文的“Elohim(神)”这个字,就是“大能者”之意。神不但大有能力,且独有全部能力,可以计划、创造、管理、成全他预定的旨意。 我们必须明白:一切的权柄,无论是属灵的或属世的权柄,无不来自于神(参见权柄的示意图)。撒旦是有权柄(属灵)的,其权柄来自于神;而世上的君王、总统以及一切行政官员的权柄(属世的)也是来自于神。属灵的权柄是带有直接的控制人和事物的能力的(参见创世纪第一章),而属世的权柄是靠法律或制度来体现,它的能力的间接的。 权柄的示意图 二、为什么要顺服权柄 基督徒要顺服所有的权柄,既要顺服神,也要顺服属世的权柄(注:这里的“属世”指的不是我们常常讲的那种“败坏的世界”的意思),因为做基督徒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顺服。顺服神好理解,为什么要顺服人间的权柄哪?有一种错误的“二元论”以为,属灵的国的权柄来自于神,就是神管信主的人;属世的国的权柄来自于撒旦,就是撒旦管不信主的人。这种错误二元论导致的直接后果是藐视世人的权柄,动辄以属灵自居而违反世人的规条,以至于与世界对立,这是非常错误的!比如我们过马路,就必须规规矩矩地听交警(世人)的指挥,如果你觉得你是“属灵的”基督徒,可以不遵守,那么结局就是可能发生交通事故!正确的观念是:神藉属世的权柄来管理人的国,就是外在可见的一切,包括管基督徒的身体言行,有形教会的建筑及活动;神藉着圣灵、基督管神的国,就是神儿女的内心。罗马书13:1-7中完整地说道要顺服地上的掌权者,抗拒掌权者就是抗拒神的命。这会让初信的稀奇:顺服属世的权柄就是顺服神哪?是!从上面的示意图可以看到,撒旦虽然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,但是人仍然有管理世界的部分权柄。那么,若地上的掌权者的命令是直接抗拒神时,要不要顺服呢?当然不能顺服,因为神的权柄为至大。 三、教会的权柄的来源及其特点 教会权柄的来源是教会的建立者、教会元首基督。因为教会建立在耶稣的宝血之上,所以权柄也是从他那里来(马太福音18:18-20)。 教会的权柄具有属灵与属世两重性。教会的权柄主要是属灵的权柄,是藉着祷告、奉主的名,靠着圣灵而执行的 (马太福音18:18-20)。属灵的权柄是十架、圣灵、神话语的权柄,行之于基督国度之内,它是至上的、胜过并掌控属世的权柄:“有位的,主治的,执政的,掌权的;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,又是为他造的”(以西结书1:16);“远超过一切执政的、掌权的、有能的、主治的、和一切有名的”(以弗所书1:21);“那杀身体,不能杀灵魂的,不要怕他们”(马太福音10:28)——就是说,不要怕这些那拘役身体不能拘役灵魂的属世的权力,只要怕“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”,就是神。 不可否认,教会的外在形式就是“属世”的人、教堂及具体事工等等,因此,在属灵的事奉中必然伴随“属世”的事务。那么,我们教会需不需要“属世”的权柄呢?直白地说,就是需不需要教会的制度呢?答案是肯定的。很稀奇有的基督徒有这样的思想, 就是将教会属灵绝对化,认为一切问题都用属灵的权柄即可解决,以为这样的想法很属灵,实际上是非常错误的,只是我们不可将教会制度凌驾于属灵权柄之上。 总之,教会的“属灵”权柄常常会借助“属世”的权柄而实现。在下面的“宣讲真道的权柄”中有详细叙述。 四、教会权柄的种类概述 第一大类 属灵的权柄 1.宣布福音的权柄 教会所特有的权柄是传扬耶稣基督福音的权柄,这权柄是耶稣基督赐给教会的。在敌对性的世界传讲福音,没有权柄是做不到的。传扬福音是教会的基本职责,也是教会必须执行的使命。通过传扬福音给众人传达耶稣基督和他救赎工作的信息,使人们迎接主耶稣为自己的救主,加入教会。因此在教会所具有的权柄中,传扬福音的权柄是最大,最有力,而且不可回避的权柄。这虽然是教会所具有的权柄,但也是义务和生命(提摩太后书4:2)。 2.宣讲真道的权柄 教会具有传扬基督的道,并竭力守护的权柄(参见犹大书1:3)。教会就是真理的支柱和基地。教会持守真理,并传达真理,但因为是救赎之道,必会有使教会变质的工作侵扰教会。教会应该把好关,正确解释圣经。这义务是教会根本的重要之事。当然,对圣经的解释,有其恒定不变的因素,又有时代的相对因素。比如:上帝宣布的十条诫命,这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的,但是旧约中对以色列人的规条,却是根据当时的时代而制定的,比如割礼,我们现在就无从遵守,也无需遵守,只需要理解并遵守其精意(接受心灵的割礼)即可。 在新教中众人都是祭司长,不但教会、而且圣徒们都拥有正确地解释圣经的权力,因为圣经本身就是圣经的解释者。这里就马上要面临一个难题,就是家庭教会中教牧人员严重缺乏,许多家庭教会没有牧师,或者传道人没有经过正规的神学训练。我们不是说上台讲道的必须有正规的牧师证,或者必须有多高的文化水平,在目前的状况之下,也不可能做到,但在这样很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对圣经的解释没有“同质性”,假若对真理的解释出现混乱,就不能抵制异端。多少家庭教会走向分裂是因为教会中讲台的信息出现了分歧!分歧的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属灵的、正确的,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!那么,对于一个真基督教会来说,应该如何避免呢?办法是除了让教会中上讲台的尽可能参加正规的神学培训外,就是靠教会制度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,绝不可以随意地让人讲道。其他同工必须常常为讲台的信息同心合一地发出诚实的祷告,让圣灵带领大家有共同的看见,正因为我们的神是真神活神,所以必会让大多数同工被同样的圣灵所感,不可能圣灵仅感动少数人,因此在制度上要体现这一点。 3. 属灵恩赐如医病、赶鬼的权柄 此节不作细述,只是要注意,医病也好、赶鬼也好,这些都是主的恩赐,不是为了荣耀自己,而是为了神的事工需要。具体可参见讲道:《关于神迹》。 第二大类 “属世”的权柄 1. 维持权 尼希米记13:10-12 我见利未人所当得的分,无人供给他们,甚至供职的利未人与歌唱的,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。我就斥责官长说,为何离弃神的殿呢。我便招聚利未人,使他们照旧供职。犹大众人就把五谷,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库房。 教会的维持权是为了合理地执行和维持基督的法,正确建立教会而给予的权柄。不仅为有关政治性问题或权柄,而更主要是为确保礼拜的典范和教会生活的秩序建立规范。所以教会具有为合理地应用基督的法而制定规范,即信条,教会宪章的权力。因此承认教会成员资格,制定教会人员的资格。形成公众礼拜的形式,并且制定劝惩的条例。 这必须以圣经的一般原理为基础,而且这些细则都是为了维护教会的利益和权力而制定的,所以可以考虑特殊的要求和利益而制定。如果其规范阻碍教会的正常生活,就要修正。 2. 劝惩权 尼希米记 13:7-9 我来到耶路撒冷,就知道以利亚实为多比雅在神殿的院内,预备屋子的那件恶事。我甚恼怒,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从屋里都抛出去。吩咐人洁净这屋子,遂将神殿的器皿和素祭,乳香又搬进去。 尼希米记13:23-25 那些日子,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,亚扪,摩押的女子为妻。他们的儿女说话,一半是亚实突的话,不会说犹大的话,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。我就斥责他们,咒诅他们,打了他们几个人,拔下他们的头发,叫他们指着神起誓,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,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。 为维护教会的圣洁,施行劝惩。由于教会生命的原理是圣灵,教会必须圣洁,圣洁就是离弃罪遵照神的话语而活。在基督教,真理和伦理是统一的。对基督教来说,真理就是伦理。因为我们和神的关系是伦理化、人格化的关系。因此在伦理的、道德的生活中不能不实行劝惩。为持守真理,就需要治理。神命令并赐权柄于教会维持自身的圣洁。为持守这圣洁,当教会的成员过着以罪为乐的生活的时候,教会就要劝勉他们脱离罪。因为罪就象癌症,若不及时除掉,就会扩展到全身。若劝勉不成,就要加以制裁。劝惩就是除去枯干的、腐烂的、枯死的枝条,即无法挽回的人,就为了保护其他人而赶出,并且医治使人恢复。但劝惩需要按照神的话语,靠神话语的权柄,与圣灵同工才能执行,并非靠属乎血气的力量。 3. 事奉权 尼希米记 7:2 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,和营楼的宰官哈拿尼雅,管理耶路撒冷。因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,又敬畏神过于众人。 教会在产生就是由耶稣基督的牺牲成就的。因此教会把事奉当作其生命来实行。不仅如此,因教会产生的根源,教会始终靠牺牲的事奉维持并成长。因为事奉是教会的根本,事奉包括讲道、查经、敬拜,也包括探访等方面。帮助物质上贫乏的人是教会存续期间应该要作的事情。神的国是包括灵性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全领域。基督徒通过奉献把物质再分配,救济困难的人。事奉权也是在天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。 结束祷告:荣耀的天父,感谢赞美你通过长时间的启示,让孩子明白了一部分关于您的权柄的真道。我们必慎用您赐予的权柄,用您的权柄利益教会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欲,求主赐给我们教会更多的权柄,是我们教会有更大的属灵争战的能力,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。